搜索结果: 151-165 共查到“知识库 环境法学”相关记录579条 . 查询时间(2.218 秒)
和谐社会的前提是人与自然和谐,《环境保护法》肩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历史使命。修改《环境保护法》需要把握三个基本问题:一是环境问题的本质。环境问题的本质就是人类活动及其影响超出自然环境的极限边界所致,《环境保护法》以义务为出发点来限制人类的活动,通过极限与分配来确定环境开发者的权利义务,协调人与自然的矛盾。二是《环境保护法》定位。将《环境保护法》定位于基本法,以履行循环利用资源、防治环境污染义务为出...
论《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与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
《环境保护法》 修改 环境法律制度
2010/10/15
建立起良好的、和谐一致的环境法律体系是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有些制度不能适应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的科学发展观要求,需要变革与创新,而许多新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又亟待上升为法律制度。基于调研和理论思考,提出关于修订现行《环境保护法》的六点建议,以期为《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提供参考。
俄罗斯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及对构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几点启示
俄罗斯 土壤污染防治 立法 启示
2010/8/11
俄罗斯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有其自己的特色,笔者通过研究总结出七点立法特点,并且针对我国在土壤污染现状提出了我国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近而得出了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树立整体的立法观念;制定明确的土壤保护标准及土壤污染防治标准;建立土壤污染预防制度和土壤污染修复制度;加强土壤的国家监督、国家监测和许可等管理制度;注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信息公开,扩大公民的公众参与权等几点启示。
美国城市土壤污染治理法律免责制度比较研究
棕色区域 免责制度 超级基金法 棕色区域法
2010/8/11
近年来,土壤污染,尤其是城市土壤污染治理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炙手可热并日渐关注的问题,由于城市土壤污染与农村土壤污染显著的区别,基于此的专门立法不断涌现。本文选取了美国的“超级基金法”与“棕色区域法”,对其中关于棕色区域问题,从纵向历史的角度对责任制度进行了比较,以确定棕色区域治理诸制度的前提。这也会对我国可能出现的棕色区域问题予以一定的借鉴意义。
运用行政合同方式管理国家事务是现代国家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以较为灵活的具有弹性色彩的合同形式代替命令形式实现环境管理的目标,既符合当今社会民主观念的要求,也能从深层次上使管理者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地位趋于平衡,从而有效提高环境行政效益。环境行政合同在我国的环境管理实践中早已大量存在,但在理论研究上却相对薄弱且立法也处于空白。本文立足目前国内环境法理论与实践的现状,对环境行政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进行探...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
《环境保护法》 基本法律制度 协调
2010/10/15
《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已经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各种形式的讨论和研究持续不断,本文从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角度浅谈对《环境保护法》修改的见解。对环境保护法律基本制度包括哪几项,并无定论。本文立足《环境保护法》既有的明确规定,先分析其存在的缺陷,然后选取已作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清洁生产制度,对其的修改和完善提出建议;再对需要增加的许可证制度和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制度作了阐述...
论我国《环保法》的修改与政府环境保护公共职能的统一性
修改 环境保护法 公共职能 统一
2010/10/15
本文在比较我国《环境保护法》和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的法律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修订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方向和重点是为政府环境保护公共职能的统一性提供更充分的保障。
《环境保护法》修改应以可持续发展基本理念为指导
环境法 可持续发展 基本理念 环境公益主义
2010/10/15
环境法的发展有其外在的因素和内在的动力。可持续发展理念就是环境法的内在动力,其实质是“环境公益主义”,即环境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前提,人的发展必须以环境为依托,以人与环境的和谐关系为条件。《环境保护法》修改应贯穿可持续发展基本理念。
土壤污染治理与杀虫剂规制:美国经验及其启示
土壤污染 杀虫剂 农药 规制
2010/8/11
土壤污染已成为困扰人类的一个社会危机,对其加以规制成为各国重要的政策议题。在导致土壤污染的诸多因素中,杀虫剂显然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在规制杀虫剂的各国法规中,美国杀虫剂规制较为典型,其创设的具体制度和权益平衡手段等成为各国借鉴的有益素材。我国现行杀虫剂规制法律法规存在诸多不足,只有对其加以变革才能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生态,美国杀虫剂规制经验可以为我国的杀虫剂规制体系的重构提供有益的借鉴。
台湾环境基本法预防类制度研究及其启示
台湾《环境基本法》预防类制度 启示
2010/10/15
预防类制度是环境法中体现预防原则的一系列环境制度的总称,包括环境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清洁生产制度和环境标准制度。预防类制度是《环境保护法》修改的重点,而台湾《环境基本法》关于预防类制度的规定能为我们修改《环境保护法》提供一些启示。
给“环境”一个准确的法律定义
环境保护法 立法模式 法律定义
2010/10/15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现有《环保法》的修改,已是势在必行。这其中准确地给予“环境”以法律界定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就此进行了论述,指出在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对“环境”应以比较抽象的界定和适当列举的模式,避免立法时的局限性。同时也尝试着对环境进行了界定。
建设环境友好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必须加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环境保护法》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诸多缺陷,应当进行修改完善。该文就《环境环境保护法》的地位、立法目的、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制度、环境保护权利义务及救济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
试论偶合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
偶合侵害 归责原则 举证责任 责任承担
2009/10/23
偶合环境侵害作为环境侵害的一种表现形式,有其自身的特点。从归责原则的取舍、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民事责任的承担等方面,对我国偶合环境侵害的民事责任法律制度作了初步的探讨。
试论海洋知识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
法律保障 发展 海洋知识经济
2009/10/21
海洋知识经济是发展海洋经济的动力和支柱;法律则是保障海洋知识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本文论述了法律对保障海洋知识经济发展的作用,阂述了目前我国海洋知识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指出了当前影响海洋知识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海洋知识经济法制的对策建议。